到了1990年代,随着市场改革进一步加剧,劳务派遣制度也正式兴起。1997年全国第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北京信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就此诞生。从2000年后开始劳务派遣制度正式确立,并在全国盛行。
劳务派遣本质上是指,企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然后由派遣公司对外招收一定的临时工。用人单位根据订单需求适当灵活调整用人需求,同时也向劳务公司转嫁风险,因此劳资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
在劳动派遣制度下,中国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得到就业机会,充分释放社会活力。可是鉴于劳务派遣较为复杂的社会关系,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产生纠纷矛盾,同工不同酬,最容易受到剥削。
劳务派遣制度中的发生各种不公平现象,它合法合理吗?是否违背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原则?
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宁愿让劳务公司赚差价也不给劳动者,这算不算企业的一种现象压杂。劳务派遣是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可也养肥了自己。
社会主义经济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但是前提必须得有一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环境。
目前的劳务派遣用人制度,对于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很有利,而劳动者却要面对工时偏长工资偏低休息偏少的窘境,这本身就是极不合理的。如果一个劳动者每天所得仅够温饱糊口,那社会又怎么会发展进步,全面发展的理论不就成了口号!
人无贵贱之分,工作也不该有贵贱之分。作为派遣工活干得不比别人少,却不能得到同等待遇,区别对待没有任何公平可言。
现阶段,派遣工工时长强度大挣得少没前途,向上流动的机会几乎不现实。去做派遣工,是不会有未来的。
劳动派遣是相关部门出台的制度,未来会不会取缔还很难说。劳工的利益固然受损,但是在企业的利益不受损以及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情况下,很多事情就会变得理所当然,便有了其存在的理由。
现实告诉我们,在社会做出改变之前只有我们先改变自己。只有努力提高自己,才不会被别人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