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或者无法调解的,小编也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在我国,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原则,说通俗点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先要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假设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个劳动争议案件没有经过仲裁处理,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仲裁管辖
在上海,市和16个区均设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他们是怎么区分管辖的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管辖的若干规定》:
(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人事争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在本市注册设立的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参照执行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或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在大陆设立全部资本为其所有的,在本市注册设立的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3.经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和中央、外省市在本市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及劳动争议;
4.驻沪军级以上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5.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6.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人事争议:
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以外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
2.经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及劳动争议;
3.驻沪师级以下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
政策解读
1.一个劳动争议先根据上述规定判断是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还是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如果属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因为上海只有一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那么就由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如果属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接下来应判断由哪个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劳动合同履行地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均有管辖权,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中的任意一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