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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
[收藏] [打印]添加时间:2021-03-20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242
     问:公司如何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
    答:
    1.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已列入四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采取的是按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办法。
    2.一般情况下,只要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的单位按税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劳务实际提供,其支付个人所得的费用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不用开具个人劳务报酬发票。
    3.如果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超过了增值税起征点,按规定需要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方可税前扣除。比如自然人月劳务报酬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超过30万元,超过了增值税起征点,则需要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