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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务费不给?巡回法庭走进工地帮农民工维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3  浏览次数:108
核心提示:因被拖欠劳务费,家住江夏区的张先生、王先生和李先生将雇主赵某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4月28日上午,此案在江
 因被拖欠劳务费,家住江夏区的张先生、王先生和李先生将雇主赵某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4月28日上午,此案在江夏区五里界街一建筑工地开庭,现场来了20多位农民工坐席旁听。

 

 

2016年至2018年,张先生、王王先生、李先生来到赵某负责的工地运输渣土。完工后,赵某没有支付拉渣土车的劳务费,给3人分别打了一张欠条。张先生等三人多次讨要劳务费无果,今年4月,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赵某支付劳务费以及因此产生的利息。

 

 

庭审现场

 

 

庭上,张先生等三人分别向赵某索要劳务费4.1万余元、3.8万元和9000元,并要求赵某支付利息。对此,赵某面露难色,说自己要是有钱早就给了,目前存在经济困难,近期付不了钱。

 

 

张先生等3人要求赵某尽快还钱。“我之前已经分别给了他们1000元。剩下的钱会尽快想办法还。我会根据我的能力来,按月还钱。”法庭现场,赵某说。

 

 

当天,法庭现场宣判赵某须向3人支付劳务费共计8.6万余元及利息,若未履行判决所规定的义务,将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给在场的20多位农民工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他们应当如何保留证据便于维权。卢先生说,他长期做外包工程,但别人实际给付的工资与口头约定的工资经常不一致,“说好给1000元,最后以各种理由只给800元,我又不能不要,这怎么办?”承办法官建议卢先生与对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且录音保留证据,以便将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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