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分不清楚?
它们有什么区别?
这里给你讲清楚!
蔡女士在某美容院就职,入职时美容院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补偿每月给蔡女士500元奖金。蔡女士表示同意,最后与单位签了一份劳务协议。
近日,蔡女士提出离职,但美容院却以协议条款为由,表示如果蔡女士主动离职,需扣除对应的工资......
张百凤律师
首先,要明确蔡女士和用人单位美容院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
若双方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属于非本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出离职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按照该种合法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赔偿用人单位。
同时,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务关系
若双方是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基于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由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后即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一方违约则可能承担相应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整;若合同存在可撤销、无效或法定解除事由的,则可通过诉讼形式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解除或确认合同无效。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劳什么关系?
什么什么关系?
两种关系咋分啊?
看下面!
��主体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必定是法人或组织,且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中一员,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须加入另一方,双方不存在从属关系。
��工具、设备等物质的提供方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所使用的工具或其他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提供;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则是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劳动风险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其支付方式为一种持续的、定期的支付;而基于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务报酬,其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支付。
��工作岗位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的劳动具有临时性。
两种关系分清以后
蔡女士便可“对症下药”
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辣
律师建议
根据以上两种法律关系的区别比较,若蔡女士与美容院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即便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但其本质仍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关系相关法律约束。
若蔡女士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用工单位美容院提出离职的,美容院克扣工资的,蔡女士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以要求用工单位美容院退还克扣的工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有些概念虽然仅一字之差,
但若不注意区分,
不只会影响到自己的钱袋子,
更会影响到日后的